[切换城市]
客服电话:400-0809-780
当前位置:姚国林 > 咨询律师
姚国林律师为我服务
咨询类型:
事发地:
法律需求:
律师资料
律师资质:
律师类型:; 执业年数: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福华路15号祈福集团中心写字楼17层
专业方向:
民事-婚姻家事、房地产交易、租赁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等@@@商事-法律顾问、股权纠纷、建设工程等@@@刑事法律-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等
个人描述:
&nbsp; &nbsp;姚国林律师,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高级资深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师从名师,<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quot;Microsoft Yahei&quot;, 微软雅黑, Arial, 宋体;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6px; widows: 1;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法院特邀调解员,拥有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双证,曾获广州市总工会颁发的 “金牌贴心人”称号。</span>从事法律工作13年,<span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quot;Microsoft Yahei&quot;, 微软雅黑, Arial, 宋体;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6px; widows: 1;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对案件分析具有独特的视角,擅长处理疑难案件。在公司法律顾问、婚姻家事、房地产交易、租赁纠纷、建设工程、物业管理、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刑事辩护等非诉与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span>曾先后担任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上市公司)、广州珠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广东祈福地产集团、广州奥园商业集团、广州红棉吉它有限公司、广州艾茉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京珠公司、广州市水利局、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多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律师。&nbsp; &nbsp; &nbsp; <br/>&nbsp;坚持在法律范围内,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执业目标,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
姚律师对于客户的任何案件、法律咨询都力求精准全面分析,同时热心法律公益及民众权益保护,截止2018年11月,近三万起法律客户咨询案例。曾荣获律伴网华人律师金榜第七届、第十届、第十一届金榜冠军。由于篇幅有限, 择一案例分享。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2017年8月10日,邓某(卖方)与钱某(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邓某以183600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钱某,并约定于2017年9月初办理托管贷款手续。当日,钱某向邓某支付了购房定金50000元。后邓某表示该房屋系与其丈夫李某共有,售房未经李某同意,且因小孩就学需要不愿再卖房,并愿意双倍返还定金100000元。钱某遂找到姚律师代理,维护其权益,姚律师代理后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判令邓某返还定金50000元、赔偿房屋差价损失750000元。 【姚律师观点(原告代理人)】房屋为数人共有,购房人仅同房屋共有人中的一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不应以出卖人无权处分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在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无效情形和可撤销事由情况下,应认定合同有效。出卖人恶意违约不卖,购房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返还价款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观点】邓某属于无权处分,李某事后未追认不应认定为合同有效,影响相互返还。 【案件结果】法院认为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邓某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擅自卖房,事后亦未取得房屋共有人追认,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具有重大过错;钱某应知房屋为邓某和李某共有,仅与邓某签约,亦存在一定过错,由此产生的房屋差价损失主要由邓某承担70%,钱某自担30%。最终判决邓某返还钱某定金50000元,并赔偿损失525000元。 【案件小结】:二手房买卖要审核房产证,如果多人共有,要求多人签字即便一方授权也要有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录音等证据,降低自身风险。 案例二:离婚纠纷 王男起诉张女离婚,要求分割张女婚内投资所得购买的房屋和车辆,并确认张女投资失败欠下的180万债务属于张女个人债务。姚律师代理张女,坚持此债务是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理应共同承担,在要求享受投资收益的同时拒绝承担投资损失,明显是不合法不合理,最终在庭上促成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张女取得了房屋、车辆
姚国林律师
姚国林律师(55555)
执业证:14401201510262469
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
姚国林律师| 广东广州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福华路15号祈福集团中心写字楼17层
民事-婚姻家事、房地产交易、租赁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等@@@商事-法律顾问、股权纠纷、建设工程等@@@刑事法律-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等
  • 律师案例:
    54995个;jsessionid=5EDD9B434532EB4CA49EE9567B80CC49
  • 心意数:
    10321份;jsessionid=5EDD9B434532EB4CA49EE9567B80CC49
  • 忠实粉丝:
    65646个;jsessionid=5EDD9B434532EB4CA49EE9567B80CC49
  • 五星好评:
    49491次;jsessionid=5EDD9B434532EB4CA49EE9567B80CC49
律伴网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大的公益性在线律师咨询法律咨询平台
  • 律师资质严格审核
  • 价格透明杜绝中介
  • 质量监督服务保障
© 2014 - 2019 律伴网www.lvban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1.B2-20160017 粤ICP备14075423号 营业执照 律伴网联系电话:400-080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