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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哲律师为我服务
咨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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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需求:
律师资料
律师资质:
律师类型:; 执业年数:
办公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776号河北日方昇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
商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
个人描述:
许哲律师,河北日方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北省保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有20余年的法律从业经历,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 许哲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0年来,在代理公司、房地产、商事、民事、刑事等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领域纠纷案件的处理,已经成功代理各类案件千余件,深受当事人好评。 许哲律师思维敏捷、办案技巧娴熟,能充分运用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精炼、清晰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成功案例
一、包工头恶意讨薪,不当得利应当发还 2014年,某建筑公司承揽了某单位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后将其中的部分施工内容交由李某施工,并约定结算价格为32万元。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陆续给付李某工程款30万元。2015年3月,李某组织班组工人到建筑公司聚众讨薪,建筑公司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被迫又向李某班组工人支付人工费22万元。李某实际支取工程款共计52万元,据此,建筑公司以李某超额支取的20万元工程款属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经过一、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请。 二、顶账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宁夏某集团公司拖欠河北某公司货款74万元一直未付,2015年2月,宁夏某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某地产公司与河北某公司协商签定了《以房抵债协议书》,约定宁夏某地产公司用其有权处置的房屋抵顶给河北某公司,代宁夏某集团公司向河北某公司偿还欠款。同时约定,2015年2月6日前向河北公司交付房屋,并协助河北公司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抵顶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河北公司承担。协议签订后,河北公司多次要求宁夏某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宁夏某地产公司履行抵顶协议约定的义务,但两公司一直不予履行,致使三方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书》无法履行。为此,河北公司将二被告起诉要求二被告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协议》,经法院主持调解,二被告已将房屋交付河北公司。 三、房产虽然登记为共同共有,分割时仍应考虑出资情况 2011年,男方李某自行出资49万元购买98平米住房一套,2012年与女方张某登记结婚。2013年李某所购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确定房屋面积为100平米,故补交了购房款1万元,同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201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张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对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100平米房屋平均分割。李某辩称,房产虽登记在二人名下,但属于共同出资的金额只有1万元,不同意平均分割。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规定了均等分配只是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一个原则性要求,贡献大小是考量分配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而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主要是指共有人的出资份额,故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房产归李某所有,李某向张某支付1万元及1万元出资升值部分50%对价。 四、法院审理程序违法,划扣款项应当返还 2008年4月9日,某公司到自己的开户银行办理业务时,得知公司的银行存款12万元被扣划至法院账户,经向采取措施的法院询问得知,法院的扣划依据是该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为查清案件
许哲律师
许哲律师(70000)
执业证:11306199911826473
河北日方昇律师事务所
许哲律师| 河北保定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776号河北日方昇律师事务所
商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
  • 律师案例:
    13246个;jsessionid=753931182ACA801FE3CE8CC0D83C65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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